企业概况 新闻聚集 企业文化 服务项目 案例展示 资料清单 诚聘英才 资质证明 联系我们
企业概况
新闻聚集
企业文化
服务项目
案例展示
收费标准
诚聘英才
资质证明
联系我们

     
联系方式
   
010-62245551
010-62263166
 


政策法规 更多  
达标不申请一般纳税人认定风险大
如何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
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表填报及政策解析(三)
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系列解读:纳税申报表补充通知的主要变化
企业所得税计算中的扣除项:职工福利费、工会经费、职工教育经费
 
详细内容 您的当前位置:首页 >> 详细内容 
企业所得税计算中的扣除项:职工福利费、工会经费、职工教育经费

         职工福利费、工会经费、职工教育经费,超过标准的按标准扣除,没超过扣除标准的据实扣除。

  (1)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,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%的部分准予扣除。

  (2)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,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%的部分准予扣除。

  (3)除国务院财政、税务主管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规定外,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,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.5%的部分准予扣除,超过部分准予结转以后纳税年度扣除。

版权所有 © 2008 北京中天正旭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
公司地址:北京市海淀区笑祖塔院天兆家园1号楼5单元2001室 。邮编:100044
联系电话:010-62245551 62263166  E-mail:ztzxcpa@163.com
京ICP备14038330号-1 制作维护:北京信望爱